发表日期:2018-12-24 来源:保卫处转载 编辑:luy2 浏览:11569次
各区教育局(文教委),各直属(代管)学校:
《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(市政府第139号令)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在市区划定的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。为深入贯彻执行《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》,巩固禁放成果,形成禁放长效机制,迎接即将到来的 2019 年元旦、春节等禁放重点管控时段,根据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,市禁放办决定从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“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”活动,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,现就做好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》发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市区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、班团队活动、晨会课、集体签名等各种形式,利用学校广播、电视台、网站、微信、电子屏、宣传栏、黑板报等阵地,开展好宣传活动,教育全体师生充分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重要性,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。
二、市区各学校要向每一位学生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发放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》,并回收好承诺回执,确保不漏一个学生家庭,通过小手牵大手形式,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共同参与、积极配合和支持市政府相关规定。
请市区各学校根据电子稿样张(附件)自行印刷后进行发放,确保在元旦放假前发放到每一位学生手中。
附件: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
苏州市教育局保卫处
2018年12月21日